為進一步提高申請效率,指導申請人按要求申請撤銷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商標局對2023年3月發布的《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內容進行修訂,修訂后內容如下:
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2303/t20230330_26201.html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