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網絡作品著作權糾紛案件的管轄、保護對象、作品數字化和網絡傳播權等作了明確的規定,為保護網絡環境下的公民的合法權益,保證良好的網絡秩序,解決網絡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