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已于2023年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0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