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五一 一號
為保障《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海牙協定》(1999年文本)在我國的順利實施,回應國內外創新主體的迫切審查需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修訂《關于加入〈海牙協定〉后相關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現予發布,自2023年1月1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1月4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