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商標局下發裁定,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商標異議案件的勝利!
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營業務為農產品及加工品、藥品的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大麥芽、葡萄及葡萄酒、甘草系列產品。莫高公司現為甘肅省最大的大麥芽、葡萄及葡萄酒生產企業,為甘肅省最大的復方甘草片生產企業,是國家重點扶持發展的農業產業化龍頭骨干企業之一,2001年被國家有關部委確認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2003年被甘肅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為甘肅省第一批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被甘肅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認定為甘肅省創名牌先進企業。莫高公司生產的“飛農”牌大麥芽被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評為綠色食品,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認定為中國名優食品,2002年“莫高”牌精品冰葡萄酒被指定為釣魚臺國賓館國宴特供酒,“祁連山”牌復方甘草片獲甘肅省優質產品稱號。“莫高”牌干紅、干白葡萄酒曾榮獲“2006年度甘肅名牌產品”稱號!
近年,莫高公司發現北京皇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了“涼州莫高”、“皇臺莫高”商標,委托集佳公司代為提起商標異議申請。接受委托后,集佳律師事務所張亞洲律師經過仔細的調查以及收集證據材料,提出莫高公司在33類酒產品上注冊有多件“莫高”、“MOGAO”等商標,并經過多年使用,獲得了眾多榮譽,在行業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北京皇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是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而后者則位于甘肅武陵市,因此,北京皇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在甘肅地區具有極高知名度的“莫高”酒商標已經獲準注冊。“莫高”酒的生產主要位于甘肅武陵涼州區,而皇臺酒的生產也主要位于該區域,對于“莫高”商標以及產品是非常熟悉的,其申請“涼州莫高”、“皇臺莫高”商標具有惡意。“涼州”作為地名,不具有獨創性與顯著性,“涼州莫高”與“莫高”商標構成近似,共同使用商品完全相同。因此,被異議人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予以駁回。
最近,國家商標局下發裁定,支持了集佳公司提出的意見,認定被異議商標“涼州莫高”、“皇臺莫高”與異議人在先已經注冊的“莫高”構成近似,對被異議商標不予核準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