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產知名品牌立邦漆的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因商標侵權被廣州保賜利化工有限公司起訴至南通中級人民法院。
原告保賜利公司訴稱被告南通市方天大市場永安油漆經營部經營者李林志經銷的立邦公司生產的內墻乳膠漆、外墻乳膠漆和封墻底漆上,以及對外派發的產品宣傳單上使用的“美得麗”、“永得麗”商標侵犯了其商標權。且被告立邦公司的網站上同樣使用“美得麗”、“永得麗”商標進行產品宣傳。而早在1994年5月21日汕頭市升平區港通商行就在國家商標局注冊了“美得麗”、“永得麗”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第2類的油漆、噴漆、涂料、清漆等。其后,立邦涂料(廣東)有限公司立即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注冊不當的申請,認為港通商行將立邦涂料(廣東)有限公司所在的立時機構的國外暢銷品牌“美得麗”、“永得麗”搶注,請求撤銷“美得麗”、“永得麗”注冊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于2000年9月29日作出終裁,認為立邦涂料(廣東)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證據支持其撤銷注冊商標的理由,所提商標注冊不當的理由不成立,裁定“美得麗”、“永得麗”注冊商標專用權予以維持。2000年11月原告保賜利公司從港通商行受讓了“美得麗”、“永得麗”商標。
原告保賜利公司認為其作為“美得麗”、“永得麗”商標的注冊權人,依法享有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任何人未經許可,均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被告立邦公司未經我公司許可,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上、廣告宣傳資料及網站宣傳資料中使用與“美得麗”、“永得麗”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產品的商標,已構成商標侵權,遂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邦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美得麗”、“永得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200萬元。
據悉,此案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